人民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孟竹)为加快推动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应用示范高地和高端产业集聚区,有效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于8月16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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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确,北京将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支持创新团队孵化、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在提升机器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将支持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聚力解决机器人产业短板问题和技术难题,并根据攻关投入予以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揭榜挂帅”聚力 加快技术体系创新突破
提升机器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实施机器人产业“筑基”工程,发布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支持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聚力解决机器人产业短板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根据攻关投入予以支持,最高3000万元。
构建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方面,建设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组建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机器人企业与“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联合开展产业化攻关。支持机器人企业建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低于1亿元。
建设机器人产业创新验证公共平台方面,支持建设机器人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共享加工中心等公共平台,为机器人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样机试制、加工工艺和高精部件生产等解决方案。对公共平台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补贴,最高3000万元。
“拿地即开工” 推动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
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方面,加强机器人工业用地开发和供给,率先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对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加快审批进度,实现“拿地即开工”。经授权的产业园区开发企业建设的机器人标准厂房项目,按照现有政策予以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培育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方面,加大培育力度,组织专业机构为机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孵化、投资等服务,根据服务绩效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奖励。对首次“升规”和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予以支持。
支持机器人企业重大项目落地方面,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实现机器人生产全流程无人化、智能化的机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最高3000万元。
促进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方面,支持机器人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对参加“强链补链”行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履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联合天津市、河北省产业主管部门共同支持建设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示范园,提升京津冀机器人零部件制造、生产组装、维修服务等综合能力。
“千行百业”示范应用 加快场景创新应用
推动机器人“千行百业”示范应用方面,结合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建造、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养老、智慧商业、智慧应急等,开放一批机器人创新应用场景,组织机器人场景供需对接。
促进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方面,加快实施“百项机器人新品工程”,鼓励机器人企业创新成果在未定型阶段与应用方建立合作、首试首用。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京津冀地区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200万元。
提升机器人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方面,支持机器人企业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鼓励“新智造100”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自主创新的工业软件和机器人产品相结合的系统解决方案。
“挂牌倍增计划”实施 强化产业创新要素保障
强化机器人标准引领方面,支持在京单位主导研究制定机器人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提升标准制定和实施能力。鼓励在机器人共性技术、产品通用规范等方面开展团体标准制定,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行业平均水平,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支持机器人企业融资上市方面,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组织实施“挂牌倍增计划”,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市的优质企业予以奖励。支持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
扩大机器人企业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给予1%的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补贴期限最高1年。对符合条件的关键机器人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予以支持,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1000万元。
促进机器人人才引育和产教融合方面,加强机器人行业领军人才引进。加大机器人产业人才引育力度,支持机器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卓越工程师,企业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支持在京高校建设机器人卓越工程师学院,鼓励机器人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共建市级产教融合平台,提供教学设备,参与课程开发;支持机器人企业开放创新验证平台,建设实训基地,为院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支持机器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方面,对参加国际性展会、取得产品认证、实现境外商标注册、获得境外专利授权的企业,按照现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
建立机器人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方面,组建机器人产业联盟,定期举办机器人企业座谈会,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战略、创新产品研制、重大项目实施、主要政策落实等情况,对机器人重点企业通过市区两级“服务包”体系做好服务。
(责编:孟竹、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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